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现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去房产所进行了过户手续,在买卖双方同意情况下,手续所有已提交给房产所,5月31日提交的,当时也拿到了领房产证的回单,但是6月3日,房产所以卖方反悔为由停办了这个案子,想咨询下,房产所和卖方所做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谢谢...
卖方属于违约行为,也是违法的,你有权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这样房产所就必须为你办理过户手续了。
2013-06-04 09:48:41
要求办完。如果卖方执意反对,就诉至法。
2013-06-04 09: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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