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2年6月份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口头约定3个月还(没有写借条),现在都快1年了,对方推托说没有钱。我现在有当时银行转账的凭条,收款人就是当事人;还有当事人3013年3月补签的借条(借条是打印的,但是借款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都是当事人亲自手写的。身份证号真伪无法确认,家庭住址 县级以下(乡镇)真伪也无法确认)请问,如果要打官司,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要回借款的概率有多大?谢谢
如果借条是真的,一般可以胜诉,是否能要回,要看对方的财务状况。
2013-06-04 15:12:43
如你所述,借款真实的话,应当胜诉
2013-06-04 15:51:39
一般可以胜诉
2013-06-04 16:11:16
转账凭条可以作为证据。 补签的借条是否有对方签字或按手印,有的话也可以作为证据。
2013-06-04 16:51:24
如你所说胜诉没有问题的,只要对方财物状况允许,就可以要回你的借款。
2013-06-04 2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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