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套房子具有齐全有效的分户独立采暖系统,2010年和2011年未住人也未用暖气。但物业仍要我补交暖气费,后经交涉该物业公司口头同意补交两年取暖费的65%。请问应如何处理?
要看合同
2013-06-07 17: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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