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步行街上的小区大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进小区自西向东,对方由南向北成直角撞上我方燃油助力车右轮那,对方是架子摩托车,对方撞上我方车后把自己撞重伤,我方肾出血。交警判定我方正常行使也算是占对方道,占主要责任,上法院我方能争取利益吗。
如果对于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者在法院申理中提出,但无特殊情况,法院会认可交警的划分。
2013-06-08 15:41:51
可以申请复核。
2013-06-10 2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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