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投资顾问公司签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还做一份公正书,可是公正书上的签名不是我们当时认识的人,是后来认识的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抵押贷款钱借给另外一个朋友,中间还有两位朋友担保,借款人负责还利息,我们还做一份公正,可是现在借款人,说好两月,可是现在四个月了,以有一个月没有还利息率,抵押贷款那边现在催我还钱,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一、在公证书上签名的人才是合同的相关人。你们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发现这个问题,你们仍然签署了,不利后果你们自担。因为签订合同是你们自愿的,并进行了公正。 二、借款人不还你还可以找担保人,他们也有还款义务!!
2010-08-05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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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10:34:10
你好! 公证书中签字的人必须是合同相对人,借款人不还款,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
2010-08-05 12: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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