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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28391 - 湖南     时间 : 2010-08-06 10:09:53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车主将车以入股的形式放在公司使用,但无协议。后公司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车主、公司、职工三者的责任划分?保险公司理赔是否一定要有协议?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易轶   [北京]    13260300480

如果对方诉讼交通事故,可以将车主、公司、司机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根据过错状况划分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只需有保险合同即可

2010-08-06 10:26:25

帅玉志   [山东]    13065059096

关于车主,如果有证据证明或者公司承认入股,则车主没有责任;关于职工和公司,职工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责任由公司承担,职工有重大过失的,公司可以追偿。关于保险公司理赔,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限额外由公司或车主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承担赔偿。如果有商业第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在承保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一定要有协议,有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都可以理赔。

2010-08-06 1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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