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两个锅炉工于2012年11月1日上班,2013年1月18日跟劳务派遣签的合同,期限为2年。因表现不好单位领导口头辞退两人,2013年3月31日将工资支完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就没在上班。现在告我们2012年11月12月没签合同要求赔偿,非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共计6万多 我们单位应赔偿多少?
这个要看证据,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2013-06-14 10:36:13
要看具体案情决定;
2013-06-14 14:37:00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2013-06-15 22:38:29
需要看具体案情
2013-06-17 2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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