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 您好!别人借了我一笔17万的款项用于生意周转,但欠款已于2012年12月份到期,现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我该怎么办? 她的户口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处,我们合同签订时是在常住地立具的,如果要起诉应该在哪起诉呢? 如果要打官司财产证明是要我们去打的吗?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帮我解难!
常住地需要有证明。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2013-06-15 21:55:53
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2013-06-16 09:43:02
请带上资料找该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2013-06-16 1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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