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2009年10月3日因工出车祸(我弟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造成腰椎体压缩骨折;左距骨开放性骨折脱落;右距骨粉碎性骨折;第二、三节腰椎左侧横突骨折;左根骨骨折;左排骨闭合性骨折;左足皮肤裂痕;右额部皮肤裂伤等,经交通队判定两方均有责任,我弟方与对方责任为7:3,因出车祸时比较严重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均由我弟老板出钱,出院后就再无人问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做伤残鉴定个人可以去吗?需要什么手续?如果起诉我们应该起诉哪一方?
1、您弟弟应该是无责任的,你可以选择要求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2、伤残鉴定如果个人去可能不会给做,需要律师事务所委托或法院委托鉴定机构。3、需要病例、诊断证明、身份证明等。4、你如果起诉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起诉事故双方。
2010-08-07 22: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