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在3月时问我借了3000说是到4月底还与我的,我俩之间也写了借条,借条也写明到4月底还给我本人的.可是至今去他家几躺总是说没钱的理由一直拖欠着,心里真是很急,最近自己也需要用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该怎么样才能快速要回.??还有借条内容是我本人起草的其中签名是他自己签字,这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益吗?我该怎样去要回这数目不大的债呢?
起诉吧。
2010-08-07 1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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