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请教大律师们一个关于试用期结束走人的问题?

咨询者 : wendeshi11 - 北京     时间 : 2013-06-16 11:05:58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只给我签订了一个试用期合同:4月26日~7月26日,我在7月26日到期的时候不在那儿干了用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吗? 这份合同到期了,我直接走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望大律师们能帮我解答,在下不胜感激!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合同终止,告知单位不续签后可以走人。

2013-06-16 22:27:00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用提前三天告知公司

2013-06-16 16:17:5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试用期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单独签订试用期的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到期后你可以直接离职。

2013-06-16 16:19:42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提前三天即可

2013-06-17 17:02:1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