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家住在城市近郊。我们当地属于政府规划的开发区,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我们当地大概四五年前就说要开发,现在却迟迟未实施。因为读大学把户口迁到了成都,以前国家政策规定,只要大学生毕业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就可以把户口转回生源地。现在毕业了我想把户口转回当地,但当地人事局因为地方政策把我的户口滞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户口薄上的下户地址改为另外一个偏远的地方。恳请各位专家给予指导,地方政府的这种强制行为是否犯法?谢谢!
合理自主的户口迁移是每个公民的宪法权利,地方政府擅自迁移,涉嫌违法。
2010-08-07 17:10:5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