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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承过户?

咨询者 : fa479117 - 北京     时间 : 2013-06-16 15:59:59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 1) 我们今后办理继承过户时,需要我父亲生前的遗嘱,这份遗嘱是否需要事先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完成? 2) 如遗嘱中写明,房子过户给我(女)和哥哥,那这个房子是否是我和哥哥的专属,是否有我嫂子,侄子和我爱人的份?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1,是否订立遗嘱由父亲自己决定,可以不公证。 2,指定你和哥哥继承,其他人没有继承权。 协商解决继承过户,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确权后办理遗嘱继承的手续

2013-06-16 21:42:31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一、遗嘱可以自书,也可以请人代书,是否公证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由遗嘱人自己进行选择。 二、遗嘱可以特别指明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后归继承人个人所有。

2013-06-16 16:10:5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不公证。 其他人没有继承权。

2013-06-17 08:18:16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遗嘱可以不用公证的

2013-06-18 17: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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