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合肥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经交了2万定金,6月25日交首付。但我目前还没有购房资格,户口要到8月初才能迁到合肥,售楼顾问说可以先交首付(6月25日必须要交,不能延期),购房合同等户口迁过来以后再签并办理按揭,请问这样有风险吗?应该如何控制这个风险?谢谢
有风险的。建议把相关内容在合同上约定清楚
2013-06-17 10:39:03
有关约定可明确写在合同或协商中
2013-06-18 10: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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