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撞了人,有交通简易责任单,车主全责。车主与伤者未调解、和解。车主可否单方面拿医疗费票据到保险公司报销?保险业务员说,医疗费票据在车主手里,不需要伤者同意,可由车主单方面办理先期赔付。这样可以吗?车主和保险业务员好像认识。是否符合正规报销程序?我该怎么办。
既然达成和解,应由车主在到保险公司赔付前支付伤者费用,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2013-06-21 08:12:38
保险公司按内部保险流程办理,车主可以单方面办理,但你需手里留下复印件及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把理赔款直接向你支付。
2013-06-21 10:27:11
您好!如果已经达成和解,应由车主在到保险公司赔付前支付伤者费用,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2013-06-21 10:45:50
由车主在到保险公司赔付前支付伤者费用,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2013-06-21 12:20:56
应当由车主在到保险公司赔付前支付伤者费用,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2013-06-21 22: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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