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10年同教育局签订三年合同,但今年却被告知该房产早在2005年就移交给另一区教育局,且在移交后就被该教育局连地带地上房产卖给了一私人老板。现在该老板要求收回房屋并叫我无条件搬离。该地是教育用地,地上房产是国有资产,该老板一直以来都将该房产用于商业用途。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维权,我能去国土资源局举报他吗?
你可以使用至合同到期。
2013-06-28 08: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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