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晚自习结束后,在学校门口受到暴力伤害(被陌生人打了),头部缝了7针(伤口长4.3cm),眼眶眉骨骨折。请问这算不算工伤?有跟学校协商过,学校的意思是因为案件还没有结果,不知道这种被打事件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还是私人原因引起的,所以不赔偿,这种说法对吗
符合法律规定。
2013-06-21 16:25:33
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学校应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有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013-06-21 16:26:10
报警处理,依法解决。较难认定为工伤。
2013-06-21 2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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