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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工伤后工资如何发放?

咨询者 : fa128689 - 山东     时间 : 2010-08-09 14:08:36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5月31日我父亲在单位砸伤脚,脚确认骨折,但六月份其单位只给发了200多元工资,之前我父亲的正常工资是1300左右,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在治疗期间应该拿多少工资?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0-08-09 14: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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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10-08-09 15:50:04

帅玉志   [山东]    13065059096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你父亲的脚有骨折,那么最低应评为十级伤残。建议走工伤认定程序。

2010-08-09 16: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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