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婚前财产和房屋产权问题?

咨询者 : fa128718 - 安徽     时间 : 2010-08-09 17:21:27    状态 : 已解决



婚前男方贷款购买期房,结婚证在房产证办理来之前办理,房屋产权性质属婚前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是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还是产权证办下之日日期为准?如果属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是否可以以婚前公证的形式要求公正房屋为共同所有?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易轶   [北京]    13260300480

1、你说的这个房子情况在实务界还有争议,北京朝阳区法院、西城区法院判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别的法院也有判过个人财产的判决。但是律师个人意见认为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男方需要返还。 2、如果属于男方婚前的财产,我认为既然你们已经结婚,所以就不存在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您应该和男方就这个房子进行婚内财产约定,约定该房子共同所有,并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针对补充问题的解答: 1、可以以婚前财产协议的形式约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婚前财产协议合法有效公证与否都可以,只是公证文件的证明力在发生纠纷后更大些。 2、由于是期房,改合同非常麻烦,所以房本只能在取得后增加共有人。

2010-08-09 16:38:12

肖桂林   [安徽]    13505606592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该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男方同意,你们当然可以协议约定为共同所有(进行公证更好)。办理房产证时,如果购房人提出登记共有人姓名,有关房屋登记机关无权拒绝。

2010-08-14 11:34:3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