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之前把身份证借给乙方开了一个银行账户,乙方指示丙方把一笔钱汇去甲方名义的账户,但因取款时需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所以乙方向甲方说明需用甲方身份证取款,但甲方因资金来源不明且账户为甲方身份资料,所以暂不愿帮助提款。 甲乙双方希望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资金证明(内容为甲方户名内的一切资金周转,来源以及用途都不属甲方意愿,一切法律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律师能不能做这样的资金见证?
可以做这样的见证,一般费用在3000元—5000元
2010-08-09 19:29:15
最好是做公证。
2010-08-09 19: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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