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楼上邻居喝醉酒之后于夜晚十点半左右闯入家中打人,家人阻挡过程中还手,但是不小心打破了他们的鼻子,家人因为身材高大受伤不严重。后来他们打电话叫来了他们的亲戚朋友闯入我家中准备打人,扭打中他们家有人说这是人家的家不能在这里打,然后他们的亲戚退出去一部分在我家门外。还有2个女的和2个男的在我家门厅,我多次要求他们离开我家,那女的还打我胳膊,我没有还手,他们还说我就不走怎么着,等到民警来到之后把他们赶出了我们家。他们家来我家打人的两个人当晚就去住院了,还找了处理事故的派出所所长(和他们家关系很好)。我找朋友从医院病程记录中看没有其他的脑部或者鼻部骨折的问题,只需要打两天的消炎针就可以出院了,而且他们现在住的是神经外2科,据说那个科室最花钱的了,一般两天花个几万事没有问题的,他们就想赖钱。现在我就想咨询下他们闯入我们家中打人我们还手将其打伤我们双方应该负责的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他们闯入我家闹事的后半段知道警察来我都用手机录下来了,他们后来发现了还准备抢我的手机给摔碎。
对方的伤你们治,即医药费你们出。你们的伤,对方治。但是如果对方未经允许闯入你们家,自身有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你们的责任。
2010-08-10 09: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