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1月12日入职,2013年2月底转正,4月开始上保险,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5月30日公司以我事假太多为由解聘我(意外受伤住院),现离职还不到一个月,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公司未签合同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补偿吗?
受伤住院,应享有最少三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解雇你是违法的,你应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赔偿或补缴社保费用等,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3-06-23 15:29:47
在医疗期内单位解雇你是违法的,你应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赔偿或补缴社保费用等,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3-06-23 15:37:06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013-06-23 20: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