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家水店,去了5月份招了一名送水的,做到今年2月份辞职了,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天劳动局打电话来,说这个员工告我要求补偿津贴和加班费,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你是否具有用工资格?
2013-06-24 11:30:35
员工入职,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然企业就处在比较劣势的一面了
2013-06-24 11:34:07
那就麻烦了,对方还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关键看你的水店是否有注册.
2013-06-24 15: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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