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4日,朋友借我车在上海南黄浦大桥出了交通事故,是两车追尾,没有发生人员受伤,现我朋友一直不出面去解决此事故,导致我车的修理费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我和对方协商后能不能由我出面去处理事故,还有如果我朋友一直不去处理此事故,对他有没有什么约束?
如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依据该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可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如没有责任认定书,可根据现场照片和修车发票,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然后根据法院判决书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2013-06-25 09: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