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482433 - 上海     时间 : 2013-06-25 12:42:54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公司的合同到2012年12月31日截止,现在我还在该公司工作,每个月工资和该加的金公司都有支付,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在这个月初,领导口头告诉我要解聘我,第二天告诉我要调换我岗位,我拒绝了,现在我该怎么做,比较合理 ?我要拿到劳动手册,只有打辞职报告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任涌   [上海]    13917590262

不是的, 你可以要求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 还有解聘你的赔偿,(按照工作年限算) 网络咨询很难全面解答,建议携带材料聘请专业律师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3-06-25 14:16:2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