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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产房承租人的变更?

咨询者 : sliee - 天津     时间 : 2010-08-10 13:02:37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女儿在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已居住20年,但承租人是我公公(公公婆婆这20年一直不在此居住),现在,公公婆婆已去世多年。 十多年前我于前夫离婚时,这套房子法院判由我和女儿居住,现在公证处只能公证承租人变更为我前夫,我不同意,因为前夫现在根本没有权利在此居住。 现在这套公产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已年满20岁,请问律师,可以变更承租人为我女儿吗?如果可以变更为我女儿,我该到法院起诉吗?是起诉公产房的管理部门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持判决书去公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即可.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10 13:07:23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法院已经在十多年前判决有你和你的女儿居住,也就是权利人了,拿着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吧。

2010-08-10 13:40:0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公证处没有权利决定变更为你前夫,可以将房管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为你女儿为承租人.

2010-08-10 14:49:2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变更承租人为你的女儿,持法院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

2010-08-10 2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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