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同五居年,由于开始不到法定年纪后又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办结婚证,现有一女儿三岁。由于感情不和,现已分手 分手时财产和女儿都没有明确说要怎么分?开始我想什么都不跟他计较 只要他肯让我跟女儿打电话 想女儿时可以看女儿就可以 没想到他们一家人明知道我爱这个女儿的情况下为了报复我居然强行不让我和女儿联系. 因为我们是自由恋爱,也因为他父母怀疑我图他们的钱,为了证明我不是图他们的钱我自愿把自己没月工资全部拿出来用,他的工资只拿出一部分其他交给他父母保管,这些年现在我人财两空,他们还这样对我。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像你们这种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也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至于孩子会判给谁,要看法官的权衡,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2010-08-10 13: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