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紧急)离异后的债务问题?

咨询者 : bobby1987 - 上海     时间 : 2010-08-10 18:31:59    状态 : 已解决



一号被告陈某(原夫) 二号被告张某(原妻) 陈某与张某在2007年卖了房子,并进行了财产平分与分居,但是尚未正式离婚,陈某拿走一半财产号称与合伙人置办公司,期间张某只知陈某在办公司,并不知晓置办过程。2008年,陈某向合伙人陆某(原告)借款17万元人民币号称用于公司,之后没多久张某与陈某离婚,至于陈某借款的事情,张某确实毫不知情。2009年,陈某公司破产,拖欠陆某17万,无法按时偿还,于是陆某向法院提出诉讼,意思是这17万是陈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承担的,理由是在借款时,陈某与张某虽然分居,却是合法夫妻。张某觉得自己很冤,分居后陈某如何置办公司的事情自己确实毫不知情。然而经过一次开庭以后,张某收到当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张某与陈某应当共同承担债务。 请问,张某应该如何应付这种情况(急)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我认为陈某借款是用于与他人合伙开办公司,其经营所得并未用于家庭开支,而且也是有婚内财产约定,陈某是拿属于自己那部分财产去与他人开办公司的,所以张某不应当承担责任。

2010-08-10 19:40:21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爱霞   [河北]    13930173518

可以上诉。

2010-08-10 18:25:5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