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有共同名下房产2套,前夫是主贷人。我们离婚后离婚协议规定给前夫50万后两套房子归我。现在钱已通过法院打了50万给前夫,可是前夫不愿意陪我去房管局过户。而房管局必须两人同时到场。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如果向法院申请?申请怎么写?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你的前夫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法院应当支持。
2013-06-27 08:42:37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可找律师代写,欢迎电联。
2013-06-27 09:30:15
只能到法院起诉打官司要求配合办理过户
2013-06-27 1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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