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个关于借款公证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本人于2006年底向父母借款15万用于购买房屋首付款,至今未偿还.准备8月结婚,想咨询一下,为避免婚后产生问题,保证该款项不被财产分割,现是否需要到公证机关做关于15万元的借款公证?如果写借条不做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鉴于此情况,最好进行公证,这样避免了以后对这一问题的争执
2008-07-14 10:12:22
可持相关材料或打13064797416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维权或解决方案。
2008-07-21 14:12:29
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婚前你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做公证,也可以不做公证。只要留有票据等。这样避免了以后对这一问题的争执
2008-07-17 11:08:31
为保险起见,最好做一下公证。如果不做公证,借条就要写清楚,可以找个见证人签字见证。
2008-07-12 17:04:21
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婚前你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做公证,也可以不做公证。只要留有票据等。
2008-07-12 16:12:42
婚前购买房产的款项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如属借款,也是你婚前债务,有你个人偿还。
2008-07-15 15:17:57
2009-02-26 1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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