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1月份进沪东船厂的劳务工,在2013年的公司例行体检中,检查出有糖尿病,我想离职去看病,公司解释若长时间离职,所交保险有我自己负担,若辞职因没满合同期,我要负担进厂是的培训费,体检费以及其他费用,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离职,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社保应是自己负担。至于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单位的培训费、体检费及其他费用,请依据劳动合同处理。
2013-06-28 1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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