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将上家的产证丢失,导致我们原先5月11日过户未完成,现在又要重新签署合同办理贷款,中介现在只愿意承担如果重新办理这些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不愿意赔偿我们的误工费等其他损失,怎么处理?一般要求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大致金额是否有个参考?如果房产继续交易我是否会承担风险?
可以要求中介赔偿因其遗失房产证导致买卖双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2013-06-28 11:19:45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3-06-29 09:44:1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