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楼无物业,共12住户,从2007年起就有广告公司在楼顶立巨幅广告牌,严重影响安全和采光等,请问楼顶是12户公共财产么?为什么没经过住户同意私自设立?听说有几户人家得到了好处就可以设立吗,这样合法吗?
可以到城管局要求拆除。
2013-07-01 1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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