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租了一所商业用房的一层,签合同的时候是写做为蛋糕房使用,但是房主迟迟未把房产证办下来,只提供了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导致我不能够注册执照。拿到购房合同的复印件,我才发现这所房屋所写的该商品房用途为文化娱乐。我想问一下商业用房标记为文体娱乐性质,可以开蛋糕店吗?如果不能,是不是可以以商业欺诈的名义要求追究回我的租金呢?
咨询工商部门
2013-07-01 11:42:19
您好,您可以到工商局咨询。
2013-07-01 21:48:58
如果工商机关不予批准办照,可以合同欺诈追究。
2013-07-01 21:54:45
2013-07-05 1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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