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劳务工,在正常工作时摔伤。(属工伤) 在医院住院治疗了17天。劳务公司的说只负责帮我出医药费,把我医好。其他的护理费,餐补费都没有。请问,这样合理吗?
不合理,应当按工伤标准赔偿。
2013-07-03 10: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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