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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发生事宜?

咨询者 : fa486330 - 北京     时间 : 2013-07-04 16:20:48    状态 : 已解决



一个朋友通过我借钱给另一个朋友,当时打了借条上我是作为见证人签字的。上面还有借款人签字,还款人签字。借款人到期一直没还,现在借款人因其诈骗被关看守所,我介绍借钱的朋友就总找我,我负有法律责任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您好!是没有的!

2013-07-04 16:24:03

李先奇   [北京]    400-817-8888

你没有法律责任

2013-07-04 18:21:2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只是见证人,只见证借款的事实和过程,并非债权人更不是债务人,因此你没有还款责任。

2013-07-04 22:14:2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没有法律责任

2013-07-04 22:58:5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没有法律责任

2013-07-05 09: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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