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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二胎?

咨询者 : fa129151 - 北京     时间 : 2010-08-13 13:33:45    状态 : 已解决



我友高某夫妇,婚后生育一孩(第一胎),为北京市城镇户口,后女方又怀孕,便到香港其亲戚家生育一孩(第二胎),且该二胎已报了香港户口。现在他们一家四口在北京生活。请问:当前开展的人口统计要不要统计上这一境外二胎?要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第二胎已经是香港户口,就是香港人了,不用再在北京上户口了,这次人口普查,你们朋友也不要将这个第二胎的小孩纳入人口普查,更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了。

2010-08-13 17:02:04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但是建议你要把情况告知统计部门人员。

2010-08-13 13:22:30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户口不在大陆,不需要交纳。

2010-08-13 14:03:07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二胎既然是香港国籍,二胎应该受香港法律规范。

2010-08-13 16:48:3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二胎不属于大陆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0-08-13 2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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