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高某夫妇,婚后生育一孩(第一胎),为北京市城镇户口,后女方又怀孕,便到香港其亲戚家生育一孩(第二胎),且该二胎已报了香港户口。现在他们一家四口在北京生活。请问:当前开展的人口统计要不要统计上这一境外二胎?要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第二胎已经是香港户口,就是香港人了,不用再在北京上户口了,这次人口普查,你们朋友也不要将这个第二胎的小孩纳入人口普查,更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了。
2010-08-13 17:02:04
你好!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但是建议你要把情况告知统计部门人员。
2010-08-13 13:22:30
户口不在大陆,不需要交纳。
2010-08-13 14:03:07
您好,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二胎既然是香港国籍,二胎应该受香港法律规范。
2010-08-13 16:48:34
二胎不属于大陆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0-08-13 2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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