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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时的一些钱财方面的问题?

咨询者 : fa486407 - 北京     时间 : 2013-07-04 19:28:42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一个朋友在大学和女友恋爱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奖学金以及部分实习工资大约1W元交由可能会结婚的女友保管,然后双方家长同意结婚后男方家里给了女方家里2W的礼金。但是还未登记结婚,两人分手了。男方要求退回礼金以及之前给女方保管的钱财,但是女方不肯退还,说这些应该当作给她的分手费。请问男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赠送的不能要回了。

2013-07-04 20:40:2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委托保管的钱财也可以要求返还。女方要求作为恋爱赔偿费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2013-07-04 22:18:3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保管的1万元应返回。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彩礼应返回。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索要

2013-07-04 23:01:1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要求退还部分

2013-07-05 09:50:26

王树德   [北京]    13910608495

您好,可以要求退还。

2013-07-06 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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