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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继承权的配偶是否可以把房产转归其名下? ?

咨询者 : fa129221 - 广东     时间 : 2010-08-18 04:27:01    状态 : 已解决



被 继 承 人 去 世 , 继 承 人 为 配 偶 及 3个 子 女 。 配 偶 欲 把 房 产 转 归 其 名 下 , 其 中 一 名 子 女 与 配 偶 并 无 血 缘 关 系 , 因 而 不 同 意 , 不 签 名 。配 偶 是 同 意 将 该 名 子 女 应 分 得 的 份 额 折 现 或 其 他 方 式 给 他 的 。 但 该 名 子 女 只 同 意 转 名 给 另 2 名 子 女 中 一 名 有 血 缘 关 系 的 兄 弟 。 是 否 因 为 其 中 一 名 子 女 不 同 意 , 该 房 产 就 不 能 转 到 配 偶 名 下。 若 不 是 , 该 如 何 办 理 ? 另 外 , 是 否 可 以 忽 略 该 名 不 同 意 的 子 女 所 坚 持 的 意 见 , 把 房 产 作 正 规 估 价 , 把 他 所 得 份 额 折 现 给 他 ? 那 么 , 应 到 哪 些 机 构 去 估 价 呢 ? 谢 谢 !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全永   [河南]    13949012080

被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予以处分,那么作为配偶和3个子女都享有继承权,如果把被继承人的房产过户到配偶名下,需要做财产公证,并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的,公证机构可能不会给你们做公证,房管局就不会给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建议你们对此事进行协商,最好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

2010-08-14 07:59:0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名子女不同意,只能依据法院判决过户到配偶名下.房屋应该由法院委托估价.

2010-08-14 08:51:2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010-08-14 09:30:16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答复: 因为每个继承人都有处分自己所继承财产的权利,不能在某个有份额的继承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把共有财产转至某个人名下,也不能强求他变换财产的形式(即折现)。 象这样的情况,最好召开各继承人会议(没有时间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协商该房产的分割方式。愿意折现的,可以协商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但是需要花钱),由愿意要该份额房产的人支付给他现金。愿意保留房产的,可以协商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这个人为持证人,其他保留房产的人为共有人。

2010-08-14 09:41:28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不同意的一方对于房子是有合法继承份额的,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想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将房子过户给你。

2010-08-14 18:28:20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被继承的房屋过户是需要所有合法继承人同意并签字认可的,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2010-08-15 13: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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