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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应当如何解决??

咨询者 : fa129256 - 四川     时间 : 2010-08-14 12:44:41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业内人士好! 我于2009年12月在单位上班时间不慎把脚摔断了,当时县医院诊断为粉粹性骨折,治疗了一个月后医院说只能慢慢养,单位劝我回到家中养脚便出了院,可至今脚一直肿痛 请问我这算工伤吗,有不有什么时间期限,我应当如何办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邱铭钧   [北京]    18511070828

上班期间应该属于工伤。在家休养好再上班。

2010-08-14 12:47:35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当然算工伤。

2010-08-14 12:48:47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是工伤,你可以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如休息期间的工资照发,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2010-08-14 17:44:10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2010-08-15 07:45:57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属于工伤,但是如果你想得到工伤赔偿的话你应当先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申请为你做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你可以自己到工伤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之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照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确定赔偿金额。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2010-08-15 13: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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