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母在我们结婚初期按揭了一套铺面,市场价格应该是30万,但是以租抵铺实际给付16万多,名字写了老公和我的名字份额各是50%,但是首付和按揭款均由他父母出资,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我有资格分一半吗?
从现有书面表述,可认为该店面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分割,但如果女方父母有相反证据表明这是他们的财产或是附条件的赠与,则无权
2013-07-09 11: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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