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1月山东莱西购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款),原配偶在1998年9月病故,至今未婚(当地民政部门已出具证明);现在要出售该房,莱西房管部门要派出所出具原配偶死亡证明;该规定是否有法律规定。
这涉及财产分割和继承以及共有财产处分问题,让你开具相关证明有其合理性合规性,也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被不当处分的措施。
2013-07-09 11: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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