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单独留给我的公证书因当年只有一个公证员公证而被撤销,我因此失去了近一半产权,打官司告公证处赔偿,没想到法院竟说不受理!我怎么办?我的邮箱是lxchchwd@126.com,我上网时间不多,有热心的朋友可以邮件问我具体事情,详谈,谢谢!
1、不知道法院不受理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2、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0-08-15 10:22:48
你好! 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应当告知你不受理的理由。
2010-08-15 12:04:02
有法院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的情况下,你应该就此上诉.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2010-08-15 13: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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