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进入右转向车道的车辆至导向车道时因紧急避险(右车身窜出摩托)而向左稍打方向后左前轮被迫跨上直行车道的白色指示标线是否属于交通违章? 其次跨上直行车道的指示标线后驾驶员还需继续观查采取避措施是否到位以及对方所处的位置,当发现对方摩托车已经超过本人所驾驶的车辆时,便又将跨线部份的车身逐渐移入右转向车道,并按原先转向灯所示以及该转向车道内箭头所示的方向行驶。 交警部门指出为何不将车辆停住 本人想申诉一点:当车辆因避险而跨线后,即使将跨于白色指示标上的车辆停住后,应当如何操作而不属于违章? (假设1:将车辆退出跨线部份再进入转向车道?显然不可,交叉路口不允许倒车。假设2:继续延跨线部份前进,保持轮胎不压倒线?更行不通,车辆前面是直行车道与辅道的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