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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不想离怎么办??

咨询者 : fa129386 - 北京     时间 : 2010-08-16 06:23:48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两年,第一胎是宫外孕,查出自己是稀有血型。丈夫以生孩子有一定风险为由,不愿意承担风险,提出离婚,请问这个合法吗?

  另外 11 位律师回答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提起离婚诉讼。

2010-08-16 06:43:52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无所谓合法与否,对于婚姻解除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查双方是否已感情破裂并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2010-08-16 08:01:15

刘学民   [内蒙古]    18304768788

是否具备离婚条件在法律上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你的丈夫如果以生孩子有一定风险为由提出离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0-08-16 08:40:16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这个不合法,但是他如果离婚,肯定是不会提出这一个理由的,你不想离婚积极应诉就是了,一般第一次是不会判离婚的,但是如果一个人想离婚,那是一定能判离婚的。Q Q846952203

2010-08-16 09:20:1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能否离婚主要是考量夫妻感情基础是否已经破裂,如已经破裂,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会判离,否则判不离。

2010-08-16 09:53:33

冯立华   [北京]    13381285189

生孩子有一定风险不是离婚的理由。

2010-08-16 09:54:55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这个离婚理由当然是不成立的,但是如果对方非要离婚,最终你是很难阻拦住的。

2010-08-16 10:20:52

任慧琮   [北京]    13611318181

您好:建议您带齐资料委托律师面谈,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电话:13701020167 网址:www.hhth105.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615室

2010-08-16 10:52:2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权离婚。

2010-08-16 15:55:43

沈晶   [北京]    13520174402

夫妻感情破裂是认定离婚的唯一条件,如您不同意离婚法院一审均判决不予离婚。如不明可来电咨询沈晶律师13520174402。

2010-08-16 18:08:4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离婚应该以感情破裂为条件的,生育有风险是不能判决离婚的.

2010-08-16 1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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