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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房合同?

咨询者 : fa129399 - 河北     时间 : 2010-08-16 11:15:14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开发商签的不是房管局的规定格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是购房协议,而且全部房款已缴清,面积97平方米,开发商已我开发票,约定,交工时。按房管局测量面积为准,现主体已完工,开发商通知我们面积变为105.31平方米,增大了8.31平方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还支持3%这个政策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唐向前   [北京]    13264109566

不应适用,你不应补交面积差的房款

2010-08-16 11:27:24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一样适用房地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需要你将双方协议拿给律师帮助你审查,再为你出具法律意见。

2010-08-16 11:32:16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因为有约定按房管局测量面积为准,双方应该受此约束。

2010-08-16 16:47:3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不应当支持,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2010-08-17 16: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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