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和我结婚3个月就要和我离婚 当时她父母陪嫁5万块 这算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存款回执写的是她的名字 这钱也没说给我 就说陪嫁 有结婚录像为证
请补充一下您的问题,这个钱结婚登记前给的,还是登记后给的?如果是登记后给的,算是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一个赠与,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0-08-17 09:33:57
婚前,一方父母给的陪嫁,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其夫妻二人的,应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根据你 描述,应该是她的父母赠给女儿一方的 。
2010-08-17 11:41:21
你好! 如果钱是在登记前给的,那么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后给的,那么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0-08-17 14: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