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岳母离婚后,岳父的房子动迁,拥有动迁协议,因期房还未办理产权证,岳父因病突然病故,未有遗嘱,请问该房子是否应由其女儿全部继承?如继承该如何变更名字,需要办什么手续?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已经离婚,继承人为父母和子女,所以说如果岳父的父母还健在,该房子应该有他父母和女儿共同继承。如何变更名字,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2010-08-17 09:43:29
应由其子女继承,如果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将房产直接变更为子女的名字。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就只能等房产证下来后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拿着公证书到建委办证大厅去办房产过户。
2010-08-17 09:48:30
你好! 如果你的岳父现在没有配偶,那么房产应当有其子女继承。房产变更需要等到房产证下发后再变更。
2010-08-17 14:13:57
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应由其女儿一个人继承。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2010-08-19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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