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但工作了7天,公司就以不适合该职位为由解雇我,并说从法律的角度我这几天是没有工资的,因为法律规定,试用期工作不超过7天的不发工资,超过了7天才有工资。请问法律上有这条规定吗?谢谢
用人单位的说法沒有法律依据,应该支付你工资。
2013-07-14 15:22:35
工厂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工厂应支付劳动报酬。
2013-07-14 2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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