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关于遗嘱继承人的问题?

咨询者 : fa129409 - 天津     时间 : 2010-08-17 16:29:24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子女多,我想把财产留给一个子女,写遗嘱需不需要通知所有的子女并得到其他子女的统一意见,遗嘱公证受理有一条是要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这个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律师   []   

你好! 你立遗嘱是你自己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的意见。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应当是你所说的财产与别人是否有争议。 你也可以不做公证,直接做律师遗嘱见证。

2010-08-17 17:20:38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想把财产留给一个子女,自书遗嘱即可,不必公证。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17 16:39:21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如果你只是把财产的一部分留给这个子女,并不影响其他子女的合法继承权,那么不需要得到其他子女同意,反之则需要。其他子女都是利害关系人,因为他们有法定继承权。

2010-08-17 16:54:0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立遗嘱人立遗嘱可以聘请律师给予见证比较规范。立遗嘱人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不需其他人同意

2010-08-17 16:56:41

回到顶部